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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将煤炭产业安全高效智能化发展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答复煤质分析仪器

作者:鑫诚信 发布时间:2021-01-07 14:25:03点击: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产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煤炭产业安全高效智能化发展,对推进煤炭生产方式变革、提高煤炭生产效率、实现煤炭高质量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将推动煤炭产业安全高效智能化发展上升到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层面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煤炭产业安全高效智能化发展,2016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创新煤炭高效和智能矿山等关键技术、煤炭无人和无害化等智能开采、充填开采、保水开采以及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从能源发展战略层面推动煤炭产业安全高效智能化发展。并且,《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等规划和行动计划中,都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和自主创新,积极推动高效建井、智能开采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依托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加快推进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煤炭行业的应用,建设智慧煤矿示范工程,促进煤炭绿色清洁发展。

目前,为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推进智慧煤矿建设,我们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统筹规划,科学优化顶层设计,拟基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开展煤矿智能化顶层设计,加大引导和统筹力度,增强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整体合力。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技术体系、系统架构、实施路径等,营造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创新生态环境,积极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推动建立煤炭安全高效智能化开采的国家级研究平台的建议

科技部一直大力支持煤炭科技创新相关国家级实验平台建设,目前已布局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矿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深部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实验平台,为煤炭科技创新创造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也积极推动提升人工智能创新能力,在深度学习、类脑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重点领域,实验室破碎机,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

科技部高度重视煤炭的安全高效智能开发,“十三五”期间,部署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地资源勘查开采”和“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技术装备”两个重点专项,安排了煤矿深井建设、围岩控制、智能开采、生态复垦、灾害预警、事故防控等与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发相关的技术方向。目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组织面向2030年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拟围绕煤炭绿色开采、煤炭高效发电、煤炭清洁转化、煤炭污染控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政策研究等六大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在煤炭绿色开采方面,围绕无害化开采和资源化利用,设置了煤炭低损害开采、智能化生产、水资源保护、矿区生态修复、伴生资源开发等内容,力争到2030年,实现煤炭向科学开发方式转变,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形成无害化开发和资源化利用技术体系,使我国成为煤炭开发国际标准制定者和技术主导者。

《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拟加大自主创新技术与装备研发应用,推进重点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重点研发煤矿精准探测与地理信息精细建模技术、新一代矿井感知传感技术与装备、复杂条件综采(掘)装备智能协同快速推进技术等,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调研,结合煤矿智能化发展实际,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建立煤炭安全高效智能化开采的国家级研究平台,为煤炭产业安全高效智能化发展提供技术与装备保障。

三、关于出台支持煤炭绿色清洁发展的政策或设立专项基金的建议

目前,中央财政主要通过以下渠道支持相关领域科研工作:一是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等可按程序申报相关项目并开展研发工作。二是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相关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相关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上述领域相关科研工作。三是会同科技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支持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是为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2016年中央财政调整设立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该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因素包括区域科研活动量、科技条件水平、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区域技术市场活跃程度、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等。中央财政不指定具体项目,地方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科技创新相关工作。特别是,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事关我国未来发展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的立项建议》,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部署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相关领域重大工程;中央财政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试点城市予以综合奖补,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可因地制宜研究支持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政策,做好清洁取暖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对煤炭绿色清洁发展工作的支持。

四、关于提高煤炭市场准入门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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