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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2起 死亡25人鑫诚信

作者:鑫诚信 发布时间:2021-05-25 16:38:54点击: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发布了2020年12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简报,简报分别通报了山西省12月份煤矿事故情况、2020年全年煤矿事故情况及事故主要特点,指出了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新成效,对2021年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还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和重要政务信息进行了通报。

全文如下:

2020年12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简报

一、12月份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12月份,全省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起、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00%。

2020年,全省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2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8起、27人,分别下降40%和51.92%。

二、2020年全省煤矿事故情况

(一)按事故等级分

发生一般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6起、6人,分别下降42.86%和37.5%。

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1起、6人,分别下降20%和28.57%。

未发生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15人,均下降100%。

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同比持平。

(二)按不同所有制分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5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1起、5人,分别上升25%和55.56%。其中:

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9人,同比持平。

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1起、5人。

国有地方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7起、14人,均下降63.64%。

乡镇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18人,分别下降40%和85.71%。

(三)按监察辖区分

太原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

大同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

阳泉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4起、7人,均下降100%。

长治分局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4人,均下降100%。

晋城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下降25%,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

朔州站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持平。

忻州站辖区内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1起、6人,均下降100%。

晋中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3起、14人,分别下降60%和66.67%。

吕梁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3人。

临汾分局辖区内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3%。

(四)按事故类别分

发生顶板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1.1%。

发生瓦斯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4起、21人,分别下降80%和84%。

发生机电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发生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5起、5人,均下降62.5%。

未发生爆破事故,同比持平。

发生水害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25%。

未发生火灾事故,同比持平。

发生其它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3人,均下降50%。

(五)按事故煤矿性质分

生产矿井发生事故12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6起、25人,分别下降33.33%和50%。

建设矿井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100%。

(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情况

2020年,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23,同比减少0.030,下降56.6%。

(七)事故查处情况

2020年,全系统共组织调查处理各类煤矿事故12起,已结案9起,处理事故责任人14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6人,政务处分85人,党纪处分26人,行政处罚69人,对事故单位罚款合计860万元,对事故责任人罚款合计130.24万元。

三、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新成效

2020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事故总量、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五个下降”。二是部分区域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年阳泉、长治和忻州辖区内未发生煤矿事故。大同、临汾和运城辖区内连续五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省连续十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四、全省煤矿事故主要特点

(一)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年共发生了4起较大事故,死亡15人,分别占33.33%和60%。分别是:瓦斯、水害、顶板和其它事故四个类别。

(二)涉险事故多发。全年共发生涉险事故4起。

(三)顶板和运输事故占比大。共发生顶板和运输事故7起,死亡11人,分别占58.33%和44%。

(四)生产矿井事故多发。发生的12起事故均为生产矿井事故。

(五)资源整合矿井事故多发。共有11起事故属资源整合矿井事故,占事故矿井91.67%。

(六)企业迟、瞒、谎报现象严重。全年共有10起事故属于企业迟报、瞒报和谎报事故,占事故总量的83.33%。

五、2021年一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